gsv反恐驗廠審核清單:
1、指導外部通信系統聯系地方當局/管理層。
2、安保人員報告事件的政策/程序。安保人員應急報告程序流程
3、閉路電視攝 像機記錄存儲至少2個月。至少幾個月的檢測記錄
4、車輛進出密鑰管理記錄和訪客登錄記錄。訪客及車輛出入境簽 證記錄
5、安保人員識別、懷疑和解決未經授權的工作人員的程序。
6、收到的電子郵件和包裹在分發前進行統計、選擇和測試。電子郵件包裹申報和檢查記錄
7、使用鑰匙(門禁系統)。獲得密鑰記錄
8、承擔安 全和實施安 全政策的人員。通知或任命承擔安 全和實施安 全政策的人員
9、一旦發現重大非法或異常活動,通知進口商和/或執法機關可以適當更新問題程序。適當解決重大非法或異常事件,并在發現此類情況時通知進口商或/和執法機關的法定程序
10、裝運標志、序號、重量和數量的程序流程應根據提交的文件進行驗證。
11、進出倉庫貨物/紙箱的程序應根據采購單和裝運票 據進行驗證和記錄。
12、進出口商品/紙箱短缺/過剩程序的檢測和報告。
13、信息技術安 全政策。計算機信息安 全操作策略
14、對員工進行相應的IT安 全實踐學習培訓程序,所有違反系統軟件的人都將受到適當的政 治紀律處分。
15、濫用信息技術系統軟件程序的識別和報告。識別和報告濫用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
16、就業前的入職背景調查和參考文獻核實,并注意駕駛記錄(現有公司司機)。
17、定期維護和重新調查當前職位的敏 感性。
18、收集身 份證和門禁物品的記錄,員工離職時更改密 碼。離職員工的產品證書、鑰匙和工具移交記錄
19、程序流程是為報告和管理與工作安 全相關的不足而制定的。報告和處理工作安 全相關問題的程序
20、為貨物裝卸部門員工提供特殊培訓的政策/程序流程。記錄倉庫人員安 全技能培訓流程,記錄
21、培訓人員懷疑并報告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員的政策/程序。
22、為他們提供測試欺詐文件或計算機安 全的培訓設施。
23、鼓勵員工識別和報告異常情況/或明確提出改進計劃
24、跟 蹤貨車到達目的地的程序。跟 蹤離港貨車程序,記錄離港貨車程序
25、裝載時7點檢查海運集裝箱。裝載海運集裝箱前7點檢查記錄
26、所有出境集裝箱和拖車是否使用符合ISO/PAS1712標準的安 全封條固定。
27、使用的安 全印 章記錄。使用安 全封條
28、用于驗證、控制和跟 蹤的密封程序/記錄。海運集裝箱密封(密封條)跟 蹤驗證程序流程
29、包括產品供應商和當地供應商在內的商業伙伴和服務供應商的書面步驟
30、為業務伙伴確定的安 全要求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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