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環境體系認證新標改版解讀:
經過三年的修訂,ISO14001:2015《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標準于2015年9月15日正式發布。介紹了版本標準的修訂背景和主要變化。
1.修改背景。
面臨挑戰ISO14001:2004標準發布已經十幾年了。這十年發生了很多變化,環境管理體系也面臨著更多的選擇。
(1)各方面給環境帶來的壓力越來越大。
由于污染、資源利用效率低、廢物管理不當、氣候變化、生 態系統退化、生物多樣性降低等原因,環境壓力越來越大。
(2)法律法規要求日益嚴格。
在過去的十年里,發布了許多新的法律法規。就中國而言,發布了《中華人 民共和國節能法》;修訂組織環節的法律法規很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管理體系標準不斷提高。
ISO除了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ISO14001環境體系認證、OHSAS18001職業健康安 全管理體系外。ISO50001能源管理系統、ISO27001信息安 全管理系統等管理系統也發布了許多其他標準。到目前為止,ISO已經發布了近20個。可用于認證的管理體系標準,但由于各標準的框架、結構和內容存在諸多差異,給實施管理體系的組織帶來諸多麻煩。
(4)管理實踐的發展。
隨著企業管理實踐的發展,過程方法等管理手段和方法越來越豐富和科學。基于風險的管理。PDCA運營管理生命周期管理等。
(5)可持續發展。透明度和責任成為焦點。
不僅滿足當代人的需求,而且不損害后代滿足他們需求的能力的可持續發展理念已經深入人心。為了實現這一戰略目標,人們越多越來越關注組織環境行為的透明度,以及組織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成就和表現。
修訂原則[1]修訂ISO14001的原則包括三個方面。
(1)遵循ISOMSHLS的要求。
ISO發布了針對MSS(管理系統標準)的HLS(高 級結構),以解決組織實施多個管理系統時的整合問題。ISO/IEC指南1第 一部分附件SL發布,需要未來的所有權。修訂后的管理系統標準必 須遵循HLS的框架結構,并具有核心定義。語言和核心文本相同。
(2)考慮FC提出的建議。
“FuturechalengesforeMS”StudyGroup(“未來環境管理體系挑戰”研究組,簡稱FC)是ISO14001:2004的標準系統。
自2008年ISO/TC207SC1成立以來,一個小組負責研究標準用戶對ISO14001:2004和ISO14004:2004的意圖。作為ISO14001和ISO14004修訂的參考輸入,見并總結FC的建議。在ISO14001:2015標準中,FC提出了10多條建議,如:
●澄清ISO14001中(改進)環境績效的要求。
●在識別和評價產品和服務的環境因素時,更清楚地考慮生命周期和價值鏈的想法。
修訂后的ISO14001標準應要求組織建立外部信息交流策略,包括信息交流的目標,識別相關方,并描述交流。何時交流。
●將環境管理融入組織的業務活動,實現環境、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3)保持現有標準的核心要求。
ISO14001:2004標準實施近10年,對環境管理和環境保護起著明顯的作用。因此,ISO14001:2015標準需要保留原有標準。
ISO14001:2004標準的主要原則和核心要求,如污染防 治和持續改 善、環境因素、法律法規等要求。合規性評價價 格。應急準備和響應條款。
二、ISO14001:2015主要變化。
與ISO14001:2004版標準(以下簡稱15版標準)相比,IS01:2004版標準(以下簡稱04版標準)發生了較大變化。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標準結構。上述變化。
除SO14001:2015標準結構采用HLS,除范圍、規范引用文件、術語外,標準文本包括7個條款:4.組織所處的環境。5.領 取.指導.6.規劃.7.支持.8.運行.9.績效評價.10.改進術語和定義的變化。15版標準有33個術語。與04版標準相比,除了術語污染防 治外,其他都發生了變化。
(1)20個新術語。
其中,HLS的一般術語有15個,包括管理系統、高管理者、目標、要求、風險、能力、文件化信息、外包程.審核.符合.有 效性.監控.測量.績效。EMS領域的五個術語是新的,包括環境條件、臺規義務、風險與機遇、生命周期、參數。
(2)修改12個術語。
修改了10個定義:環境管理體系、環境政策、組織、相關方、環境因素、環境目標、糾正措施、環境績效。有兩個注釋:環境不一致。
(3)取消了04版中原有的7個術語。
審核員.文件.內部審核.預防措施.環境指標.記錄.程序。
3.思考戰略環境管理。
第 15版標準明確要求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融入組織戰略過程的規劃。第 15版標準中新增的條款4.1(了解組織所處的環節環境)和4.2(了解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需要從組織和環境的利益出發,識別和利用機會,特別關注相關方需求(包括法律法規要求)和期望相關事項或變化的環境,以及區域、區域和世界可能影響組織或受組織影響的環境條件。一旦被確定為優先事項,減少負面風險和發展有益機遇的措施應納入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的規劃。此外,15版標準還提出EMS應融入組織的業務流程,體現在5.1c條款中:高管理人員應確保將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融入組織。在營業過程中;條款6.2.2:組織應考慮如何將實現環境目標的措施業務流程。
4.基于風險的思維。
基于風險的思維是15版標準的一個主要特征,主要來自HLS的要求,任何管理系統都應該是預防性的管理工作。在考慮風險的基礎上建立的15版標準新規定為6.1(應對風險和機遇的措施),04版標準中的預防措施被刪除。在EMS領域,風險是指可能來自組織環境因素、組織合規義務等要求和問題的潛在不利影響。(標準條款4.1和4.2)。
5.加強領導作用。
環境管理體系的成功實施取決于高管理者領導下組織各級和職能的承諾,高管理者的參與和承諾是成功的關鍵因素。為此,新標準增加了5.1條款(領導角色和承諾),為領 導人員(高管理人員)增加了特定職責,以提高他們的團隊編織環境管理的作用。
6.增加了保護環境的新概念。
隨著自然環境的惡化,人們對組織環境管理體系的期望得到了延伸:不僅是污染預防,而且是污染預防。積及協調環境。積及保護環境免受其活動。產品和服務造成的損害和退化。環境保護的概念主要體現在組織環境政策的承諾上。組織設置的改 善環境績效的預期結果(環境目標)。
7.加強和提高環境績效。
環境績效是與環境因素管理相關的績效。不斷提高組織的環境績效應該是組織環境管理體系的重 點和目標。因此,新的標準這一點得到了更多的強調和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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